新利-新利18luck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及人员“挂证”等违规行为,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粤建许〔2024〕20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资质申报要求

  申请由我局负责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企业要严格按照我局关于“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以及《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答》(详见附件)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二、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一)明确查处重点

  加大对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企业盗用或冒用人员信息、提供虚假承诺、虚假资历、虚假业绩、虚假证书或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坚决遏制资质申报中的不正之风。

  (二)落实主体责任

  企业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加强对资质申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提升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自主准备申报材料,坚决抵制不法中介代办资质、弄虚作假、 “挂证”等违规行为,切实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长远发展。

  三、加强资质动态核查工作

  (一)加大核查力度

  我局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省“三库一平台”持续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动态核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核查企业主要技术人员任职单位变动频繁、社保缴纳异常、注册人员配备不足等不符合资质标准的情形,确保企业持续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

  (二)严格处理措施

  对在动态核查中发现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我局将在“三库一平台”上标注“资质异常”信息,并通知企业限期整改。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复核。经复核符合资质标准的,取消“资质异常”标注;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我局将依法依规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市、区新利 部门应将被标注“资质异常”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所承揽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予以处理。

  四、强化责任落实与监督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各项规定和措施。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资质申报有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积极营造公平、公正、规范的市场环境。

  附件: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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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7月1日